日常生活中,许多食品经营者对预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的概念较为模糊,导致对食品标签疏于进货查验管理。

那么今天,我们就为大家讲讲关于散装食品标签的管理。


说到散装食品标签,先带大家看一则这样的案例:

2019年6月,某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接到消费者投诉称自己在某超市内购买相思梅等散装食品时发现,在购物袋的标签上的日期则恰好是其购买称重时的时间,并非相思梅的生产日期。

市场监管局的工作人员对这一投诉非常重视,立即对散装食品经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发现,有些散装食品标签随意放置,有些虽有标签,但标签的内容却有缺项,不少散装食品都只标有食品名称和单价,并未标明散装食品规定的标注内容。

针对此情况,工作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发现问题的经营单位予以立案。


散装食品因经济实惠而备受消费者的青睐,但是在经营散装食品过程中会存在二次污染的安全隐患,因此有必要对销售散装食品进行标示,让消费者能够辨识安全的散装食品。


所以,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时应当在货架等容器、外包装上标明这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与食品相关的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等。

二是与生产经营者相关的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当然这只是法定的基本要求,经营者也可以在标注上述内容前提下,自行标注其他内容,例如:产地、品牌、价格、储存条件等内容。


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标注相关内容也是一项法定义务,其有以下几点作用:

(1)防止因经营者的过失,将不同品种的食品相混淆,防止食品二次污染。

(2)便于食品经营者及时清理过期食品,防止将过期食品销售给消费者。

(3)防止经营者在食品中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

(4)消费者购买散装食品后,如果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可以通过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追溯,及时主张权利。

以上简要介绍预包装食品和散装食品的区别、各自标签要求,按要求操作,才能最大程度确保经营收益。